一、事业合伙人合作
企业合伙人与个人合伙人均可。瑞友事业合伙人属于销售合伙人模式,双方属于平等合作关系。乙方只需仅提供资源或参与销售,就可获得良好的收益。
具体方式就是当乙方向瑞友支付保证金和确定的结算额后,在双方商定的区域内,瑞友可以每年不限量向乙方供货,乙方也就拥有自主产品,同时瑞友给予乙方商机、市场营销、技术等各种支持。乙方根据市场需求配置市场、销售、服务资源,最大程度调动市场一切积极力量。最大程度把甲乙双方确定的授权产品销售出去,实现收入的最大化,实现甲乙双方和用户共赢、多赢。
二、通用渠道伙伴合作
通用渠道采用销售服务授权制,即被授权的单位在指定区域内从事具有授权认证资格的产品销售和服务。通用渠道分别有:区域战略合作伙伴、地域授权办事处、铂金、黄金、普通合作伙伴。区域战略合作伙伴根据授权区域可以跨地市销售服务,可以具备分销职能;授权办事处具备本城市渠道分销职能;铂金、黄金、普通合作伙伴不具备渠道分销职能;
三。战略合作伙伴
战略伙伴是指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自主品牌的软硬件产品,具有完善的营销体系和庞大的客户群体的软硬件厂商或类似的公司。
所有业务由总部战略行业部直辖管理和指导,分别由战略行业部客户经理和各分支机构配合执行。技术合作模式有:嵌入式合作、贴牌式合作、产品或方案式合作、捆绑式合作、体现式合作、开放式合作。
更多详情请咨询400-8366-029或瑞友各渠道经理。
© 1995-2023 西安瑞友信息技术资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法律声明 | 正版验证 | 联系我们 | 陕ICP备06007935号-1